云南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时间:2023-05-16 15:41       来源: 华律网整理        作者&编辑: 网络
虚假宣传的认定: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由广告主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关于“云南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的问题,下面由民生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云南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1、虚假宣传的认定: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2、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由广告主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云南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二、遇到虚假宣传找律师有什么用?

1、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服务时,如果企业拒绝赔偿因产品缺陷或服务质量差而遭受损失的消费者,律师可以对企业提起诉讼,以便为客户获得赔偿;

2、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存在明显的过错模式,消费者律师可以对企业提起集体诉讼,以确保对其客户的赔偿,同时提请注意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

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何赔偿?

1、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赔偿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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