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合理怎么办,买房子交首付的流程包括什么?

时间:2023-06-14 17:16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编辑: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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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证的房产如何过户,法律有哪些规定

购房合同不合理怎么办,买房子交首付的流程包括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无房产证的房产如何过户,法律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无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过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证进行产权变更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什么时候可以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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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开发商具有预售许可证,与买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具体签订的时间,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九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房本上与登记中心信息不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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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本上与登记中心信息不同怎么办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本上与登记中心信息不同,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当事人要想房本上的内容与登记中心信息相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去相关部门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责任已认定可否过户,如何处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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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关于责任已认定可否过户,如何处理才好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责任已认定的,车辆不可以过户,不过可以进行买卖,但过户需要等事故完全处理完毕才可以办理。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获得专业解答!

房屋买卖起诉费用谁出,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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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起诉费用谁出,具体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根据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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