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谁

时间:2024-07-22 13:54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编辑: 网络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其不是车位用途,是无法办理车位权属证书的,其权属应属于业主共有,但不是以车位的产权存在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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