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龙某来自四川,2022年6月5日入职东莞市一家保安公司做保安员。2020年已经注销的东莞市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将龙某派遣到其承包的樟木头柏地社区帝雍园会所做保安员,2023年6月17日20时02分,公司保安班长叫龙某还有一些收尾性工作没有做好,南门旁边的灯忘记开了,叫龙某去开灯,开完灯后骑自行车返回出租屋,20时15分,朱栽驾驶车牌号为粤B06XXX大型新能源汽车,在樟木头镇政府广场路段与龙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龙某受伤,当事人朱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龙某无责任。后到樟木头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腰椎间盘突出,右侧第七肋骨折。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伤情已经稳定,因为是工伤,他要让保安公司赔偿一些钱,但是保安公司只愿意赔偿1500元,没有办法,他只好委托律师走法律程序了。龙某到广东展豪律师所委托笔者代理,笔者经过查询,发现龙某入职的保险公司已经注销三年了,属于非法用工,只能走非法用工工伤的赔偿程序了。
2022年11月22日,笔者带着龙某到樟木头政务中心提交了申请,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该镇目前收到的第一宗非法用工的工伤认定申请,以前从来都没有处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