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系列纠纷历时逾十年,关联刑事、民事案件近二十件,各方争议较大,纠纷迟迟未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向省、市人大代表反映情况,要求予以重点关注。为有效回应代表关切,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福州中院依托“法院-侨联”诉调衔接和特邀调解机制,创新人大代表联合调解机制,成功促推排除妨害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并提前履行,股权转让纠纷案自愿撤诉,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典型意义 本系列纠纷案的高效化解,是“人大+法院”协同解纷的典型代表。一是创新人大代表联合调解机制。特邀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全过程,帮助疏解案件的堵点、难点,为人大代表见证司法、参与司法搭建新平台。二是落实“法院-侨联”诉调衔接机制。将本系列纠纷首批移送市侨联开展特邀调解,以侨为“桥”,打破双方拉锯僵局,争取调解的“最大公约数”。三是打造“调解+履行”工作新模式。全过程关注案件履行进展,“一站式”促推当事人提前支付全部款项,并申请财产解封及另案撤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